采用日期: 08/26/1988
最后修订日期: 01/11/2024
引用: BOR 901.9
售票室: University Development/Foundation, Chancellor 
批准: 执行基金会董事,校长

1. 目的 

筹款协调必须存在,以避免校园单位向任何一个潜在的资金来源发出过多的请求,确保筹款工作的总体质量,确保这些工作的有效时间安排,并确保大学的优先事项得到满足。 基金会有能力了解某位捐赠者可能正在进行的努力。 这一协调职能可防止大学单位的重复工作,并增加与捐助者讨论成功的可能性。 为了确保这种协调一致的筹款方式,采取了以下政策。

2. 策略 

蒙大拿州西部大学基金会和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所有批准的筹款活动,为大学的利益进行。 UMW基金会执行董事根据UMW基金会捐赠政策批准大学筹款活动。

由基金会协调的筹款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校友和其他人通过年度基金活动和各种电话马拉松的年度捐赠。 所有的资本活动或建筑活动。 
  2. 推迟或计划的捐赠项目(为大学利益而进行的遗产规划)。 
  3. 特别计划或礼物,包括所有系、计画、扶轮社或运动的资助计划。 
  4. 针对不同群体(目标受众和特殊目的)的特别努力。 
  5. 所有基金会的奖助金及赠予大学的款项应直接交给基金会。 

基金会承担大学范围内和基本筹款工作的全部行政责任。 某些针对目标选区的募款工作可能由基金会与相关大学部门联合进行。

任何部门、项目、学生组织或体育运动为培养或募集私人资金而准备的任何文献都必须得到基金会的批准,以确保一致和准确的沟通。 基金会执行董事有责任批准所有有关捐赠给基金会或大学的公开声明。

在与校长及基金会执行董事的协调下,基金会将决定冠名计划、授与教授、授与讲席、授与奖学金或其他适当努力所需的资金水平。

对于联合活动和特殊区域活动,基金会将批准拟议活动的时间。

基金会负责正式记录和确认所有捐赠给基金会,大学,或任何其他大学机构。 给大学的礼物将是

依照所有国家政策及程序处理,并将捐献人资料提供给基金会作记录及确认之用。

“实物”捐赠必须经过基金会确认和记录,并确保这些捐赠符合大学的需要。 现金捐赠和实物捐赠应提交给基金会。 在可行的情况下,捐赠应直接交给基金会,支票应支付给蒙大拿西部大学基金会 

3. 权威

BOR 901.9

4. 责任

执行基金会董事,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