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日期: 08/19/2009
修订日期: 
最后回顾日期: 01/16/2024
引用: 2-2-121, M.C.A.
售票室: 政府 and Finance
批准: Vice Chancellor for 政府 and Finance

  1. 策略

    蒙大拿州西部大学的员工可以从事不影响本政策中概述的员工能力的外部就业。 符合加班费条件的全职员工可以接受在大学其他院系的额外工作,并获得额外工作的加班费。

  2. 目的

    本政策的目的是为在大学院系以外工作的员工提供加班费的指导方针。

  3. 程序

    员工可以从事外部工作,但不得妨碍其在大学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也不得涉及使用大学的财产、设施、权力或名称。

    有资格获得加班费的全职员工,如果接受了其他大学部门的额外工作,必须由该部门支付额外工作的加班费。 加班费由员工在全职岗位上的时薪决定。

  4. 权威

    2-2-121, M.C.A.

  5. 责任

    行政和财务/学生事务副校长,人力资源服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