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1慈善捐赠活动
采用日期: 11/30/2009
修订日期:
最后回顾日期: 01/16/2024
引用:
售票室: 政府 and Finance
批准: Vice Chancellor for 政府 and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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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
慈善、非营利组织和联合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参加每年一次的工作场所募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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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这项政策允许非大学组织每年举办一次慈善捐赠活动。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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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
主管行政及财务的副校长将负责协调每年为非大学组织举办的慈善捐赠活动。
被授权参加该活动的组织和联合会将对大学员工进行一次单独的征集。 不得在工作场所进行其他慈善捐赠募捐。
一个单一的呼吁,信件,小册子和承诺/捐赠卡将包括所有授权组织的摘要信息。 填妥的承诺/捐款卡应直接交回慈善机构。
从工资扣除
利用蒙大拿大学西部工资单流程的员工发起,自愿工资扣除:
- 员工在承诺/捐款卡上注明需要扣减工资,并将填妥的承诺/捐款卡交回慈善机构。 慈善组织将与UMW人力资源服务办公室协调,开始工资扣除程序。
- 工资扣减将在日历年的基础上生效,并于活动后一年的1月开始。
- 适当的付款将通过蒙大拿大学的工资系统发送给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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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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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行政及财务副校长或指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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