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日期: 8/26/1988
修订日期: 1/24/2005
最后回顾日期: 01/16/2024
引用: UMW 金融援助 Policies and 程序 Manual
售票室: 政府 and Finance
批准: Vice Chancellor for 政府 and Finance

  1. 策略

    除佩尔助学金外,经济援助奖学金不能从一所院校转移到另一所院校。

  2. 目的

    本政策的目的是遵守联邦,州和机构的财政援助规定。

  3. 程序

    将财政援助转移到另一个机构的程序包含在UMW财政援助办公室的财政援助政策和程序手册中。

  4. 权威

    基于1965年高等教育法的联邦法规,2008年重新授权,引用于UMW财政援助政策和程序手册第12节。

  5. 责任

    行政和财政副校长,财政援助主任